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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更新)日本經營管理簽證修正了!最新申請條件是什麼?常勤職員、學歷、日語能力的最新要求是?

在另一篇移民日本的7種方法這篇文章中,我們提到了取得經營管理簽證(俗稱的投資移民簽證,但實際上稍有不同)是其中的一條路,適合已有自己事業的企業主,或有心到日本開展一番新事業的人。

不過,日本的經營管理簽證在2025年出現了制度設立以來相當大幅度的一次改革。日本政府於2025年10月正式公布新規定,並從2025年10月16日開始施行,將原本大家熟悉的500萬日圓事業規模門檻,大幅提高至3,000萬日圓,同時新增常勤職員、日語能力、學歷/經歷及事業計畫書專業審查等要求。

而且這次改革影響的不只是新申請人。原本已經持有經營管理簽證的人,未來更新、申請高度人才甚至申請永住,也都可能受到影響。

那麼最新的日本經營管理簽證到底需要什麼條件?原本已經拿到簽證的人是不是一定要在2028年前準備3,000萬?完全不會日文還能不能申請?只要在日本買房收租就能拿到簽證嗎?如果最終目標是日本永住權,最快又需要多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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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管理簽證是什麼?就是日本投資移民嗎?

面對日本社會日漸嚴重的少子高齡化趨勢,為了吸引更多外國人到日本投資定居以活絡經濟,日本政府在2005年時制定了法規以利外國經營者長住日本,就是所謂的「投資經營簽證」,也就是經營管理簽證的前身。

到了安倍政權時,更進一步放寬了外國人在日本創業時的限制,也把「投資經營簽證」改名為現在的「經營管理簽證(経営管理ビザ)」,這也是為什麼有許多人會以投資移民簽證或創業簽證稱之,但其實內涵上是有些許不同。

經營管理簽證的核心並不是:

「投資一筆錢,就可以換到日本居留權。」

而是:

「你實際在日本經營或管理一個具有規模、持續性及真實營運內容的事業,因此需要長期居留日本。」

例如外國人在日本設立公司、收購日本既有公司,並擔任代表取締役、取締役或其他實質經營者,實際參與公司的重要決策、業務執行或管理,就可能符合經營管理簽證的活動內容。

反過來說,只是出錢當股東,把所有事情交給別人處理,本人幾乎沒有參與公司經營,就不一定符合「經營管理」的在留活動。日本入管在2025年改正後更明確指出,如果把大部分業務外包,申請人平常幾乎沒有實際經營活動,或者連公司的業務內容、財務狀況都無法掌握,就可能被認為缺乏真正的經營實態。

所以經營管理簽證不是單純的「投資簽證」,而是一張要求你真的當老闆、真的經營公司的簽證。

延伸閱讀:

另一個常與經營管理簽證搞混的就是創業簽證了,這又是甚麼呢?

⇒⇒ 日本移民變簡單了嗎?無資金門檻就能取得日本在留2年的「創業簽證」為何?和「經營管理」簽證有何差別?

日本經營管理簽證最新申請條件

2025年10月16日以後,經營管理簽證的申請門檻大幅提高。

過去大家最熟悉的是「500萬日圓資本金」,但現在光有資金已經完全不夠。原則上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項主要條件。

① 事業規模:原則需要3,000萬日圓以上

過去經營管理簽證最廣為人知的條件,是「500萬日圓以上的資本金或相當事業規模」。

新制度則將這個標準一口氣提高至:

3,000萬日圓以上

對法人而言,如果是株式会社,主要看繳納完成的資本金;合同会社等則看出資總額。個人事業主則不是看「資本金」,而是計算辦公室取得費、員工一年薪資、設備投資等實際投入事業的總額。

需要特別說明的是,3,000萬日圓並不是政府收走的保證金,也不是申請簽證後就永遠鎖在銀行帳戶裡不能動。資本金本來就是公司營運資金,因此公司成立後可以合理使用在薪資、房租、進貨、廣告、設備及其他營運支出。

但是它必須是真正投入事業的資金,而不是為了簽證短暫把錢放進公司,驗完資後立刻抽走。入管真正看的仍然是公司是否具有符合規模的實際事業。

② 必須雇用至少一名「符合資格的常勤職員」

這是新制度另一個非常大的變化。

以前要求500萬資本額”或者”雇用兩名常勤職員,在事業規模判斷上存在替代關係;現在則不同。新制度要求:

3,000萬日圓事業規模+至少1名符合資格的常勤職員

原則上是兩個都要有。

而且這一名用來滿足「雇用義務」的常勤職員,並不是任何外國員工都可以。

符合資格者主要包括:

日本人、特別永住者,以及持有「永住者」「日本人配偶等」「永住者配偶等」「定住者」等身分型在留資格的外國人。

例如聘請一位拿「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」工作簽證的台灣員工,即使是全職正社員,原則上也不能拿來滿足這項「至少一名常勤職員」的要求。

所以對新創公司來說,真正的資金門檻其實不只是3,000萬日圓。你還必須準備一名全職員工的薪資,以及厚生年金、健康保險、雇用保險、勞災等相關成本。

這也是為什麼經營管理簽證改革之後,實際創業所需要準備的資金明顯高於以前。

③ 申請人必須具備學歷或經營管理經驗

新制度也正式加入了申請人的學經歷要求。

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:

A. 擁有與經營管理或準備經營之事業相關領域的博士、碩士或專業職學位;

或

B. 擁有3年以上事業經營或管理的實務經驗。

外國取得的相當學位也可以,而符合規定的起業準備活動期間,也可以計入經營管理經驗。

這一項改革對過去「沒有工作經驗、剛畢業就拿500萬日圓開公司」的申請模式影響非常大。

但要注意,並不是只有MBA、商學院碩士才可以。例如申請人如果準備在日本經營IT公司,具有與該事業所需技術或知識相關的碩博士學位,也可能符合條件。

④ 經營者或常勤職員之一需要B2程度日語能力

新制度另外新增了日語能力要求。

原則上:

經營者本人或公司常勤職員其中一人,需要具備「日本語教育の参照枠」B2相當以上的日語能力。

對外國人而言,官方目前認可的主要證明方式包括:

  • JLPT日本語能力試驗N2以上
  • BJT商務日語能力測驗400分以上
  • 以中長期在留者身分在日本居住20年以上
  • 畢業於日本的大學等高等教育機構
  • 在日本完成義務教育並畢業於日本高中

也就是說,大家可以大致把B2理解為JLPT N2以上的實用日語程度。

但這裡有一個很容易搞混的地方。

「日語B2的員工」與「必須雇用的一名常勤職員」,資格範圍並不完全一樣。前面提到,用來符合「雇用義務」的常勤職員,不能只是拿一般工作簽證的外國人。但是在判斷「公司是否有人具備B2日語能力」時,持一般工作簽證的外國常勤職員也可以計算。

例如公司裡有:

一名永住者員工A:符合強制雇用條件,但日文普通。

另一名持「技人國」工作簽證的台灣員工B:JLPT N1。

這種情況下,A可以滿足「常勤職員」要求,B則可以滿足「B2日語能力」要求。

⑤ 事業計畫書必須經專業人士確認

事業計畫書過去就是經營管理簽證非常重要的審查資料,但新制度又更進一步。

現在申請時提出的事業計畫書,需要由具備經營相關專業知識的專業人士,確認事業計畫具有:

具體性、合理性與實現可能性。

目前官方指定的專業人士包括:

中小企業診斷士、公認會計士及稅理士。

因此不是找行政書士幫忙寫一份漂亮的事業計畫書就結束了。行政書士可以協助在留申請及相關文件準備,但事業計畫本身還必須另外取得指定專業人士的確認。

這也代表未來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時,除了設立公司、辦公室、員工、資本金之外,前期專業服務成本也會增加。

⑥ 必須有符合規模的實體辦公室

經營管理簽證一直都要求日本境內有實際事業場所,因此單純租一個「虛擬辦公室」地址,本來就很難符合要求。

但是2025年改革後,這一項又變得更嚴格。入管已經明確說明,由於現在要求的事業規模提高,因此:

自宅與辦公室兼用,原則上不予認可。

這與過去的實務有很大的差異。以前在住宅租約、房屋格局、生活區域與事業區域可以明確區分等特定條件下,自宅兼辦公室仍存在通過的可能性;現在官方則直接改成原則不認可。

共享辦公室、Serviced Office等形式是否符合,仍需要依照是否具有獨立性、實際事業內容、公司規模等個別判斷,不能單純認為有地址就一定可以。

⑦ 公司必須真正遵守稅務、勞動與社會保險規定

新制度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方向,就是入管不只看「這家公司有沒有賺錢」,也開始更完整確認經營者是否有遵守日本企業應履行的義務。

例如公司有員工時,需要注意最低工資、勞動基準法、雇用保險、勞災保險等;符合法人社會保險適用條件時,也應加入健康保險及厚生年金並正常繳納。事業如果需要特定許可,例如不動產公司的宅建業免許、旅館的旅館業許可、餐廳的飲食店營業許可等,也必須依法取得。

入管在2026年6月更新的FAQ特別提醒,即使公司的營業狀況與納稅沒有問題,如果勞動法規、社會保險或必要許可等存在問題,仍可能成為簽證更新時的負面因素。

經營管理簽證的優點

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有哪些好處呢?可以簡單歸納為以下3點

①可取得日本國籍或永久居留權

在另一篇移民日本的7個方法這篇文章中,我們有提到經營管理簽證也是日本中長期簽證的一種,所以符合一定條件後,可取得日本國籍或永久居留權,其實這是許多人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的主要目的。

所謂的一定條件其中關於居住時間的規定,是在日本居住滿5年可取得日本國籍,居住滿10年則可取得永久居留權(詳細移民要求條件請參考本文)。

但不論5年還是10年都是一段不短的時間,也因此許多人採取更有效率的做法,是以經營管理簽證結合高度人才制度的方式,符合條件者最快一年就可取得日本永住權。

具體來說就是高度人才制度共有三個分類,其中一個就是“高度經營管理”,若經營管理簽證的持有者,同時也能在高度人才評分表中取得80分以上的點數,則可在待滿日本一年後申請永住權(若70-79分則是3年)

延伸閱讀:

⇒⇒ 高度人才簽證的評分表怎麼計算點數?有哪些特別積分?我也能一年就拿到日本的永久居留權嗎!?

注意注意!!

日本政府為了吸引經營能力強,但學歷或日語能力相對較不出色的高收入族群,在現有的高度人才制度下另推出不用算積分的「特別高度人才制度」( J-Skip),同樣能最快一年拿到永住權,而且還能享有更多的優惠待遇!一起了解一下吧!

⇒⇒ 日本『特別高度人材制度』(J-Skip)是什麼?資格條件與申請方法詳細解說–最快1年申請日本永住權! 

②可與配偶及小孩共同申請

主申請人可以和配偶及小孩一起申請,若通過審核則配偶和未滿18歲小孩就能取得家族簽證,換句話說可以把家人接到日本來一起中長期生活。因此也適合想讓小孩在日本受教育的家長,基本上配偶與小孩能享受的福利跟資源與日本公民相同,不用擔心受到差別待遇。

③可享受日本的福利措施

取得了經營管理簽證就有了長期居留日本的資格,就可以向居住地申請「住民票」。有了這張住民票之後就可以在日本申請銀行帳戶、信用卡、手機等,並且可以享受日本的社會福利政策和國民健康保險。

例如小孩若就讀公立學校,一直到中學畢業都是免費。生病時亦受國民健康保險的保障,醫療費用只需自付3成,其餘由日本政府負擔。

經營管理簽證門檻改正前後比較

2025年10月16日以後施行的經營管理簽證新規定做了許多的變更,為方便大家了解,我們將現行條件(2025年10月16日之前適用的規定)與改正後的條件做個比較

比較項目 2025/10/15以前 2025/10/16以後
事業規模 500萬日圓資本金等,或以雇用人數等滿足規模 原則3,000萬日圓以上
常勤職員 可透過其他事業規模標準替代 至少1名符合資格者,原則不可用資本金替代
常勤職員資格 舊制度限制較少 雇用要件原則限日本人、特別永住者、永住者、身分型在留資格等
日語能力 無統一強制標準 經營者或常勤職員之一須B2相當
學歷/經歷 視申請活動與職務等判斷 博士/碩士/專業職學位,或3年以上經營管理經驗
事業計畫書 必須具備可行性 另須指定專業人士確認
辦公室 特定條件下自宅兼用存在可能性 自宅兼辦公室原則不認可
公司法令遵守 原本即為審查因素 稅務、勞動、社保、許可等更加明確列入
既有簽證 — 至2028/10/16設有更新過渡期

日本經營管理簽證常見問題FAQ

以下是我們常接到的讀者來信詢問,整理在此供大家參考

已經有經營管理簽證的人,也需要準備3,000萬嗎?

需要注意,但不是「2028年10月16日前沒有3,000萬就立刻被趕回國」這麼簡單。

日本政府對2025年10月16日以前已經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的人,設有三年過渡期。也就是到:

2028年10月16日以前

既有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申請更新時,即使尚未完全符合新的3,000萬資本金、常勤職員等標準,不會只因為沒有符合新標準這一件事,就直接被拒絕更新。

入管仍會綜合判斷目前公司的經營狀況,以及未來達到新標準的可能性,有時也可能要求提出經營專家的評價資料。

但是到了2028年10月16日以後提出更新申請時,原則上就必須符合新的許可基準。

因此目前已持有經營管理簽證、但公司資本金只有500萬或1,000萬的經營者,不需要認為自己現在立刻就會失去簽證,但確實應該提早思考接下來兩年的增資、人員雇用與事業擴張計畫。值得注意的是,經營管理簽證更新有三年過渡期,但「永住」沒有!

這是既有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非常容易忽略,而且可能是這次改革影響最大的一點。雖然既有簽證的更新有到2028年10月16日的三年過渡期,但日本入管已經明確表示:

從2025年10月16日起,如果尚未符合新的經營管理簽證標準,原則上不能從「經營・管理」申請永住。

同樣地,也不能從經營管理直接變更為從事經營管理活動的「高度専門職1号ハ」。

這代表一個非常現實的情況。

例如某位外國企業主2024年以500萬資本金設立公司,拿到經營管理簽證;按照舊制度,他原本可能預計2027年透過高度人才80分申請永住。

即使他的經營管理簽證在過渡期內仍然可以更新,如果到了要申請永住時,公司仍然只有500萬資本金、沒有符合新制常勤職員等要求,就不能因為自己是「舊制簽證持有人」而繼續按舊標準申請永住。

因此對最終目標是日本永住的人來說,這次改革的影響可能比單純的「下次簽證能不能更新」更大。

經營管理簽證多久可以拿到日本永住權?

經營管理簽證本身屬於日本的就勞在留資格,因此符合永住條件後,可以申請日本永久居留權。

一般原則下,日本永住要求連續居住日本10年以上,其中原則上至少5年需要持有符合規定的工作或居住資格。

但是對符合高度人才條件的經營者而言,可以大幅縮短時間。如果以高度人才點數制度計算:(延伸閱讀: ⇒⇒ 高度人才(人材)簽證是什麼?相較一般工作簽證有什麼優惠待遇?怎麼樣才符合申請資格?)

70分以上:符合條件持續3年,可利用高度人才永住特例

80分以上:符合條件持續1年,可利用高度人才永住特例

另外,符合「特別高度人才制度(J-Skip)」條件者,也有最快居住日本1年即可申請永住的制度。(延伸閱讀: ⇒⇒ 日本『特別高度人材制度』(J-Skip)是什麼?資格條件與申請方法詳細解說–最快1年申請日本永住權!)

也就是說,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並不一定要真的先改成高度專門職簽證,才有辦法使用70分/80分永住特例;符合相關高度人才資格與持續期間,也可能直接申請永住。

不過現在最重要的新前提是:

如果你的活動基礎是「經營管理」,本身就必須先符合2025年10月16日以後的新經營管理標準。

所以「500萬日圓開公司→高度人才80分→一年永住」這種過去相當受到討論的模式,現在已經不能直接照搬。

另外,日本政府在2026年8月又提出新的永住Guideline改定案,未來永住審查可能進一步納入家庭收入、退休後年金、金融資產、日語能力等因素,目前預計2027年開始導入,最終版本仍待正式公布。因此如果你的目標不是單純取得經營管理簽證,而是最終取得永住權,現在更應該把兩套制度一起規劃。

延伸閱讀:

⇒⇒ 2027日本永住新制完整解析|家庭年收、年金30年、金融資產、日語B1怎麼審?

經營管理簽證可以帶配偶與小孩一起到日本嗎?

可以。

主申請人取得經營管理簽證之後,符合扶養關係的配偶與子女,原則上可以申請「家族滯在」在留資格,一起在日本生活。

這裡也順便修正網路上常見的一個說法:家族滯在並不是簡單規定「未滿18歲才可以」。判斷重點是子女是否實際由主申請人扶養,年齡、就學及經濟獨立狀況等都可能成為審查因素。

家族滯在的配偶如果希望工作,原則上必須另外取得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,一般可以在規定範圍內工作。如果希望全職工作,也可以依自身工作內容改申請適合的就勞簽證。

取得經營管理簽證後,可以享有哪些日本生活保障?

取得經營管理簽證後,就成為日本的中長期在留者,在日本設有住居後辦理住民登錄,可取得住民票,並依照個別條件辦理銀行帳戶、手機、信用卡等生活服務。

在日本居住並符合相關制度資格後,也需要加入日本的公的醫療保險與年金制度。一般醫療保險制度下,成年人的醫療費原則上自行負擔3成。

小孩如果就讀日本公立小學及中學,義務教育本身不收授業料。不過制服、午餐、教材、課外活動等仍可能另外產生費用。

經營管理簽證就是日本的「投資移民」嗎?

許多人都會問:日本有沒有像其他國家一樣,只要投資一定金額,就可以直接拿永久居留權的「黃金簽證」?

目前並沒有。

經營管理簽證雖然要求投入相當規模的資金,但核心依然是「經營」,不是「投資」。

就算你拿出3,000萬日圓,如果只是把錢放進公司,公司沒有實際業務、沒有真正員工,自己也沒有經營活動,仍然不是一張合格的經營管理簽證。

反過來說,如果你在日本實際成立公司、投入足夠資本、雇用員工、取得辦公室,並持續進行真正的商業活動,才是這套制度真正希望吸引的人。

所以雖然大家口語上常稱「投資移民日本」,但法律上的邏輯與「花錢直接換居留權」完全不同。

在日本買房投資就可以拿經營管理簽證嗎?

這也是我們很常收到的問題。

如果只是用個人或公司名義買一間公寓,把房子交給管理公司出租,每個月收租金,通常只是單純的資產投資行為,很難僅靠這件事情證明你本人有必要在日本從事「經營・管理」活動。

但是如果事業規模與經營方式不同,結果也可能不同。

例如公司大量取得並經營出租不動產、進行不動產買賣開發,甚至取得宅建業免許實際從事不動產業;或者購入建物後合法改裝成旅館、簡易宿所等,由公司實際經營住宿事業,都可能形成真正的「事業」。

關鍵不是:

「有沒有買日本房子?」

而是:

「你到底在日本經營什麼事業?」

例如以貿易、顧問、IT、自媒體等作為公司主要事業,同時讓公司持有部分收益型不動產,以此協助支撐經營管理簽證是可行的。租金收入可以成為公司收益來源之一,但是如果公司主業幾乎不存在,只靠一間公寓被動收租,被認定符合經營管理簽證的機率就不高。

而且2025年改革後又新增了3,000萬事業規模、常勤職員與實質經營活動的要求,因此過去網路上所謂「買一間2,000萬~3,000萬的房子,就可以順便辦經營管理簽證」之類說法,現在更不能直接套用。

延伸閱讀:

⇒⇒ 日本不動產值得投資嗎?15大買房優缺點完整分析給你看

⇒⇒ 日本不動產投資的相關稅金有哪些?按買房賣房時期解說稅金種類、稅率及節稅措施

哪些行業可以申請經營管理簽證?

基本上,日本政府並沒有規定只有特定產業才能申請經營管理簽證,只要從事合法事業並取得必要許可,理論上許多不同產業都有可能。

例如貿易、電商、餐飲、顧問、IT、廣告、自媒體、旅館民宿、不動產、加盟事業等,都有可能符合。

不過新制度之後,審查重點比以前更明確:申請人的經歷是否與事業合理連結?為什麼要在日本經營?客戶從哪裡來?3,000萬資金如何運用?為什麼需要這名員工?未來營收及費用預測是否合理?

因此現在已經不太適合抱著「先開一家什麼公司都可以,以後再慢慢想」的方式申請。

事業本身是否具有真實性、合理性、持續性,會比過去更加重要。

我完全不會日文,也可以申請經營管理簽證嗎?

可以,但你必須解決前面提到的B2日語能力條件。

新制度並不是要求「申請人本人一定要JLPT N2」,而是要求經營者或常勤職員其中一人具備B2相當能力。

因此如果申請人完全不會日文,但公司裡有符合條件、日語能力足夠的常勤職員,仍可能符合簽證條件。

不過從實際經營角度來看,即使制度允許自己不會日文,日本的銀行、稅務、社保、勞務、租約、商業往來及各種行政手續,大量資訊仍然以日文為主。

如果是真的準備在日本長期經營事業,而不是只想取得一張簽證,日語能力仍然非常重要。

另外,如果未來希望申請日本歸化,目前歸化審查也會確認申請人的日常日語能力;而日本政府2026年提出的永住新制改定案,也準備將一定程度的日語能力納入部分永住案件的考量。

所以不論最終目標是經商、永住或歸化,早一點開始學日文都不會吃虧。(延伸閱讀: ⇒⇒ 如何到日本讀語言學校?一年要花多少錢?有年齡等其它限制嗎?))

持有經營管理簽證,一年要在日本住多久?

這一段需要特別修正一個網路流傳非常久的說法:

日本經營管理簽證並沒有「一年一定要住183天」的明文規定。

183天是一個經常出現在稅務居民判斷、國際稅務與其他國家移民制度中的數字,但不能直接當成日本經營管理簽證更新的法定安全線。

日本入管在2025年改革後的官方說明反而寫得更直接:

如果在在留期間內「沒有正當理由而長期間離開日本」,可能被認為在日本沒有真正的經營管理活動,進而不准更新。

所以重點不是機械式地計算:

「我今年住了184天,所以一定安全。」

真正的問題是:

「你身為公司的經營者,是否實際在日本進行符合經營管理簽證的活動?」

例如經常長時間待在台灣或香港,但可以合理說明是為了日本公司的海外客戶、供應商、募資或業務拓展而出差,與一年大部分時間完全不在日本、公司所有事情都交給代辦或員工處理,入管的評價自然可能完全不同。

因此如果同時需要經營台灣或香港的事業,並不是一定不能申請日本經營管理簽證;但現在更需要保留出差紀錄、商業往來、會議、公司決策等資料,證明本人確實持續參與日本公司的經營。

申請日本經營管理簽證有年齡限制嗎?

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例如「60歲以上不能申請」或者「至少30歲才可以申請」。

但是新制度加入了明確的學歷/經歷要求之後,年齡過輕而缺乏經營經驗的申請人,自然比過去更難單純靠資本額取得簽證。

至於年紀較大的申請人,也不是因為60歲以上就會自動被拒絕。真正重要的還是過去的經營資歷、資金來源、事業內容、本人是否有實際經營必要,以及計畫是否合理。

因此與其說「幾歲是一條線」,不如說年齡必須與你的履歷及商業計畫看起來合理。即使如此,以這幾年申請的案例來看,超過60歲則日本政府會質疑是否真有創業熱情,還是只是想在日本退休養老。

但這不代表年紀超過60歲,或者年紀太輕就拿不到經營管理簽證,只是在資料準備,例如事業計畫書等方面都要做的更完備更有可信度才可以。

經營管理簽證申請需要多久?

經營管理簽證一直都是在留資格中資料量比較多、審查也比較細的一種,而2025年改革之後,需要準備的內容又更多。

除了在留資格本身的審查之外,申請前可能還必須處理公司設立、資本金匯入、辦公室租賃、員工聘用、社會保險、事業許可、事業計畫書以及專業人士確認等程序。

因此不建議用「入管平均幾個月」直接推算整個創業到取得簽證的時間。

實務上如果從零開始規劃,文件整體準備約需二到四個月,遞出申請到取得結果預留半年左右會比較保險。

簡而言之,從開始準備到簽證下來,整個申請需要時間約需7-10個月左右。如果想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的人,務必預留時間儘早準備才行。

申請經營管理簽證需要找代辦嗎?

法律並沒有規定經營管理簽證一定要委託行政書士,理論上當然可以自己申請。

但是2025年新制度之後,經營管理簽證已經從過去相對容易理解的「500萬資本金+辦公室+事業計畫」,變成涉及3,000萬事業規模、常勤職員、勞動法令、社會保險、日語條件、學經歷、專業人士確認與實質經營活動等一整套制度。

而且最昂貴的部分往往不是代辦費,而是你已經設立公司、投入數千萬資金、簽下辦公室、聘請員工之後,才發現整個架構無法符合簽證要求。

因此現在反而更建議在正式投入資金之前,先找熟悉經營管理案件的行政書士確認整體架構;如果涉及公司稅務、資本政策、員工聘用或特定行業許可,也可能需要同時與稅理士、社勞士或相關專業人士合作。

可行的方法其實很多種,當然是否成功與投資金額及進行方式有很大關係,建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加入我們匿名的LINE討論社群,或者可以加入官方帳號直接發問,可避免您走很多冤枉路。

祝福大家都能順利圓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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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京黃小小

出生台灣、留學紐約、漂泊日本。日本持牌宅地建物取引士。東京在住二十年,仍每天孜孜不倦探索從米其林餐廳到東京巷弄的各種店家,為做一名合格的吃貨而奮鬥不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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